施工總承包企業及專業承包企業承包范圍匯總(新版企業資質標準) |
發布日期: 2015-06-13 瀏覽次數: 1050 新聞編輯: |
(一)施工總承包序列資質標準 1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 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4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1.2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級公路及其橋梁,長度3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一級以下公路,單座橋長1000 米以下、單跨跨度150 米以下的橋梁,長度1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三級資質:可承擔二級以下公路,單座橋長500 米以下、單跨跨度50 米以下的橋梁工程的施工。 3 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資質:可承擔新建、改建30 公里以下Ⅰ級鐵路工程施工,以及Ⅱ、Ⅲ、Ⅳ級鐵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鋼板梁橋和單跨大于64 米的橋梁、全長3000 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鐵路電務、電氣化和鋪軌架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范圍內的工程)。 二級資質:可承擔新建、改建15 公里以下Ⅰ級鐵路工程、30公里以下Ⅱ、Ⅲ、Ⅳ級鐵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鋼桁梁、鋼板梁橋及單跨大于32 米的橋梁、全長1200 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鐵路電務、電氣化和鋪軌架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范圍內的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新建、改建15 公里以下Ⅲ、Ⅳ級鐵路綜合工程的施工(不包括鋼桁梁、鋼板梁橋及單跨大于24 米的橋梁、全長200 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鐵路電務、電氣化和鋪軌架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范圍內的工程)。 4 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港口與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碼頭、防波堤、護岸、圍堰、堆場道路和陸域構筑物、筒倉、船塢、船臺、滑道、船閘、升船機、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海上燈塔、航標、棧橋、人工島及平臺、海上風電、海岸與近海工程、港口裝卸設備機電安裝、通航建筑設備機電安裝、河海航道整治與渠化工程、疏浚與吹填造地、水下開挖與清障、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港口與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 萬噸級和內河5000 噸級以下碼頭、水深小于7 米的防波堤、5 萬噸級以下船塢船臺和滑道工程、1000 噸級以下船閘和300 噸級以下升船機工程、沿海5 萬噸級和內河1000 噸級以下航道工程、600 萬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陸域吹填工程、沿海28 萬平方米或內河12 萬平方米以下堆場工程、1200 米以下圍堤護岸工程、6 萬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與其相對應的道路與陸域構筑物、筒倉、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航標、棧橋、海岸與近海工程、港口裝卸設備機電安裝、通航建筑設備機電安裝、水下開挖與清障等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港口與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1萬噸級和內河3000 噸級以下碼頭、水深小于4 米的防波堤、1萬噸級以下船塢船臺和滑道工程、300 噸級以下船閘和50 噸級以下升船機工程、沿海2 萬噸級和內河500 噸級以下航道工程、300 萬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陸域吹填工程、沿海12 萬平方米或內河7 萬平方米以下港區堆場工程、800 米以下圍堤護岸工程、4 萬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與其相對應的道路與陸域構筑物、筒倉、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航標、棧橋、海岸與近海工程、港口裝卸設備安裝、通航建筑設備安裝、水下開挖與清障等工程。 5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型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工程規模中型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和建筑物級別3 級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規模限制在以下范圍內:壩高70 米以下、水電站總裝機容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徑小于8 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小于1000 米、堤防級別2 級以下。 三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6000 萬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小(1)型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和建筑物級別4 級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總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在以下范圍內:壩高40 米以下、水電站總裝機容量20MW以下、泵站總裝機容量800KW 以下、水工隧洞洞徑小于6 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小于500 米、堤防級別3 級以下。 6 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發電工程、各種電壓等級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單機容量20 萬千瓦以下發電工程、220 千伏以下送電線路和相同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三級資質:可承擔單機容量10 萬千瓦以下發電工程、110 千伏以下送電線路和相同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7 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礦山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礦山工程(不含礦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120 萬噸/年以下鐵礦采、選工程; (2)120 萬噸/年以下有色砂礦或70 萬噸/年以下有色脈礦采、選工程; (3)150 萬噸/年以下煤礦礦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以上的礦井、立井井深大于600 米的工程項目)或360 萬噸/年以下洗煤工程; (4)70 萬噸/年以下磷礦、硫鐵礦或36 萬噸/年以下鈾礦工程; (5)24 萬噸/年以下石膏礦、石英礦或80 萬噸/年以下石灰石礦等建材礦山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礦山工程(不含礦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70 萬噸/年以下鐵礦采、選工程; (2)70 萬噸/年以下有色砂礦或36 萬噸/年以下有色脈礦采、選工程; (3)60 萬噸/年以下煤礦礦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以上的礦井、立井井深大于600 米)或180 萬噸/年以下洗煤工程; (4)36 萬噸/年以下磷礦、硫鐵礦或24 萬噸/年以下鈾礦工程; (5)12 萬噸/年以下石膏礦、石英礦或48 萬噸/年以下石灰石礦等建材礦山工程。 8 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冶金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年產120 萬噸以下煉鋼或連鑄工程; (2)年產100 萬噸以下的軋鋼工程; (3)年產120 萬噸以下煉鐵工程或燒結機使用面積240 平方米以下燒結工程; (4)年產120 萬噸以下煉焦工程; (5)小時制氧12000 立方米以下制氧工程; (6)年產35 萬噸以下氧化鋁加工工程; (7)年產20 萬噸以下鋁或12 萬噸以下銅、鉛、鋅或2.2 萬噸以下鎳等有色金屬冶煉、電解工程; (8)年產6 萬噸以下有色金屬加工工程或生產6000噸以下金屬箔材工程; (9)日產4000 噸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工程; (10)日產6000 噸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預熱器系統或水泥燒成系統工程; (11)日熔量550 噸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產150萬噸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年產100 萬噸以下煉鋼或連鑄工程; (2)年產80 萬噸以下軋鋼工程; (3)年產100 萬噸以下煉鐵工程; (4)年產100 萬噸以下煉焦工程; (5)年產20 萬噸以下氧化鋁加工工程; (6)年產15 萬噸以下鋁或8 萬噸以下銅、鉛、鋅、或1.5 萬噸以下鎳等有色金屬冶煉、電解工程; (7)年產4 萬噸以下有色金屬加工工程或生產4000噸以下金屬箔材工程; (8)日產2500 噸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工程; (9)日產3000 噸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預熱器系統或水泥燒成系統工程; (10)日熔量450 噸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產80萬噸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9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檢維修。 二級資質:可承擔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類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檢維修。 三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500 萬元以下、大中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以及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檢維修。 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類城市道路;單跨45 米以下的城市橋梁; (2)15 萬噸/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25 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5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類給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壓以下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和各類熱力管道工程; (4)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斷面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類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4000 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單跨25 米以下的城市橋梁工程; (2)8 萬噸/日以下的給水廠;6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10 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0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徑1 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徑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壓、低壓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50 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直徑0.2米以下熱力管道; (4)單項合同額2500 萬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單項合同額2000 萬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軌道交通工程); (6)5000 平方米以下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2500 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11 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通信、信息網絡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工程投資額2000 萬元以下的各類通信、信息網絡工程的施工。 三級資質:可承擔工程投資額500 萬元以下的各類通信、信息網絡工程的施工。 12 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機電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 萬元以下的機電工程的施工。 三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1500 萬元以下的機電工程的施工。 二、專業承包企業 1 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地基基礎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 米以下工業、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 米以下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深度不超過24 米的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和深度不超過10 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5000 千牛以下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不超過15 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 米以下工業、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70米以下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深度不超過18 米的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或深度不超過8 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3000 千牛以下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不超過12 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2 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塔式起重機、各類施工升降機和門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卸。 二級資質:可承擔3150 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機、各類施工升降機和門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卸。 三級資質:可承擔800 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機、各類施工升降機和門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卸。 3 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可生產各種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和特種混凝土。 4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型電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500 萬元以下的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和電子工業環境工程、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以下的電子系統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5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型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體建筑面積5 萬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1)一類高層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災危險性丙類以下的廠房、倉庫、儲罐、堆場。 6 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建筑防水、防腐保溫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 萬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單項合同額600 萬元以下的各類防腐保溫工程的施工。 7 橋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橋梁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單跨150 米以下、單座橋梁總長1000 米以下橋梁工程的施工。 三級資質:可承擔單跨50 米以下、單座橋梁總長120 米以下橋梁工程的施工。 8 隧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斷面60 平方米以下且單洞長度1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三級資質:可承擔斷面40 平方米以下且單洞長度5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9 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下列鋼結構工程的施工: (1)鋼結構高度60 米以上; (2)鋼結構單跨跨度30 米以上; (3)網殼、網架結構短邊邊跨跨度50 米以上; (4)單體鋼結構工程鋼結構總重量4000 噸以上; (5)單體建筑面積30000 平方米以上。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鋼結構工程的施工: (1)鋼結構高度100 米以下; (2)鋼結構單跨跨度36 米以下; (3)網殼、網架結構短邊邊跨跨度75 米以下; (4)單體鋼結構工程鋼結構總重量6000 噸以下; (5)單體建筑面積35000 平方米以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鋼結構工程的施工: (1)鋼結構高度60 米以下; (2)鋼結構單跨跨度30 米以下; (3)網殼、網架結構短邊邊跨跨度33 米以下; (4)單體鋼結構工程鋼結構總重量3000 噸以下; (5)單體建筑面積15000 平方米以下。 10 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建筑裝修裝飾工程,以及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000 萬元以下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以及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11 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建筑工程項目的設備、線路、管道的安裝,35 千伏以下變配電站工程,非標準鋼結構件的制作、安裝。 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000 萬元以下的各類建筑工程項目的設備、線路、管道的安裝,10 千伏以下變配電站工程,非標準鋼結構件的制作、安裝。 三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1000 萬元以下的各類建筑工程項目的設備、線路、管道的安裝,非標準鋼結構件的制作、安裝。 12 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型的建筑幕墻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體建筑工程幕墻面積8000 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墻工程的施工。 13 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仿古建筑、古建筑修繕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建筑面積800 平方米以下的單體仿古建筑工程,國家級200 平方米以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修繕工程的施工。 三級資質:可承擔建筑面積400 平方米以下的單體仿古建筑工程,省級100 平方米以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修繕工程的施工。 14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城市與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1200 萬元的城市與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三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600 萬元的城市與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15 公路路面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級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一級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三級資質:可承擔二級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16 公路路基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級公路的路基、中小橋涵、防護及排水、軟基處理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一級標準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橋涵、防護及排水、軟基處理工程的施工。 三級資質:可承擔二級標準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橋涵、防護及排水、軟基處理工程的施工。 17 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公路安全設施分項):可承擔各級公路標志、標線、護欄、隔離柵、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設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裝。 二級資質(公路安全設施分項):可承擔一級以下公路標志、標線、護欄、隔離柵、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設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裝。 一級資質(公路機電工程分項):可承擔各級公路通信、監控、收費、干線傳輸系統、移動通信系統、光(電)纜敷設工程、緊急電話系統、交通信息采集系統、信息發布系統、中央控制系統、供配電、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機電系統及配套工程系統的施工及安裝;公路橋梁及隧道工程健康監測、通風、通信管道等機電系統及配套設備的施工及安裝。 二級資質(公路機電工程分項):可承擔一級以下公路通信、監控、收費、干線傳輸系統、移動通信系統、光(電)纜敷設工程、緊急電話系統、交通信息采集系統、信息發布系統、中央控制系統、供配電、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機電系統及配套工程系統的施工及安裝。 18 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鐵路通信、信號及電力工程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100 公里以下Ⅰ、Ⅱ、Ⅲ、Ⅳ級鐵路通信、信號及電力工程施工。 三級資質:可承擔50 公里以下Ⅱ、Ⅲ、Ⅳ級鐵路通信、信號及電力工程施工。 19 鐵路鋪軌架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大中型鐵路鋪軌架梁工程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50 公里以下Ⅰ級鐵路、100 公里以下既有線改造以及Ⅱ、Ⅲ、Ⅳ級鐵路鋪軌架梁工程施工。 20 鐵路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鐵路電氣化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100 公里以下Ⅰ級鐵路和Ⅱ、Ⅲ、Ⅳ級鐵路電氣化工程施工。 三級資質:可承擔鐵路站線改造和50 公里以下Ⅱ、Ⅲ、Ⅳ級鐵路電氣化工程施工。 21 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機場場道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飛行區指標為4E 以上,單項合同額在2000萬以下技術不復雜的飛行區場道工程的施工;或飛行區指標為4D,單項合同額在4000 萬以下的飛行區場道工程的施工;或飛行區指標為4C 以下,單項合同額在6000萬以下的飛行區場道工程的施工;各類場道維修工程。 22 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民航空管工程和機場弱電系統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000 萬元以下的民航空管工程和單項合同額2500 萬元以下的機場弱電系統工程的施工。 23 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機場目視助航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飛行區指標為4E 以上,單項合同額500 萬元以下的目視助航工程;或飛行區指標為4D 以下的目視助航工程的施工。 24 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港口與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碼頭、防波堤、護岸、圍堰、堆場道路及陸域構筑物、筒倉、船塢、船臺、滑道、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海上燈塔、航標與警戒標志、棧橋、人工島及平臺、海上風電、海岸與近海等工程。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港口與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 萬噸級及內河5000 噸級以下碼頭、水深小于7 米的防波堤、5 萬噸級以下船塢船臺及滑道工程、1200 米以下圍堤護岸工程,以及相應的堆場道路及陸域構筑物、筒倉、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海上燈塔、航標與警戒標志、棧橋、人工島及平臺、海岸與近海等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港口與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1 萬噸級及內河3000 噸級以下碼頭、水深小于4 米的防波堤、1 萬噸級以下船塢船臺及滑道工程、800 米以下圍堤護岸工程,以及相應的堆場道路及陸域構筑物、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航標與警戒標志、棧橋、海岸與近海等工程。 25 航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河海湖航道整治(含堤、壩、護岸)、測量、航標與渠化工程,疏浚與吹填造地(含圍堰),水下清障、開挖、清淤、炸礁清礁等工程。 二級資質:可承擔沿海5 萬噸級和內河1000 噸級以下航道工程、600 萬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陸域吹填工程、6 萬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應的測量、航標與渠化工程、水下清障、開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 三級資質:可承擔沿海2 萬噸級和內河500 噸級以下航道工程、300 萬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陸域吹填工程、4 萬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應的測量、航標與渠化工程、水下清障、開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 26 通航建筑物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船閘、升船機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1000 噸級以下船閘或300 噸級以下升船機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三級資質:可承擔300 噸級以下船閘或50 噸級以下升船機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27 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港口裝卸設備安裝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各類船閘、升船機、航電樞紐設備安裝工程的施工,各類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沿海5 萬噸級和內河5000 噸級以下散貨(含油、氣)、雜貨和集裝箱碼頭成套裝卸設備安裝工程,1000 噸級以下船閘或300 噸級以下升船機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單項合同額1000 萬元以下的各類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28 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壓力鋼管、閘門、攔污柵等水工金屬結構工程的制作、安裝及啟閉機的安裝。 二級資質:可承擔大型以下壓力鋼管、閘門、攔污柵等水工金屬結構工程的制作、安裝及啟閉機的安裝。 三級資質:可承擔中型以下壓力鋼管、閘門、攔污柵等水工金屬結構工程的制作、安裝及啟閉機的安裝。 29 水利水電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水電站、泵站主機(各類水輪發電機組、水泵機組)及其附屬設備和水電(泵)站電氣設備的安裝工程。 二級資質:可承擔單機容量100MW 以下的水電站、單機容量1000KW 以下的泵站主機及其附屬設備和水電(泵)站電氣設備的安裝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單機容量25MW 以下的水電站、單機容量500KW 以下的泵站主機及其附屬設備和水電(泵)站電氣設備的安裝工程。 30 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河道、水庫、湖泊以及沿海相應工程的河勢控導、險工處理、疏浚與吹填、清淤、填塘固基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堤防工程級別2 級以下堤防相應的河道、湖泊的河勢控導、險工處理、疏浚與吹填、填塘固基工程的施工。 三級資質:可承擔堤防工程級別3 級以下堤防相應的河湖疏浚整治工程及吹填工程的施工。 31 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種電壓等級的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220 千伏以下電壓等級的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三級資質:可承擔110 千伏以下電壓等級的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32 核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核反應堆、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離、鈾冶金、核廢料處理、核電站檢修和維修以及鈾礦山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合同額6000 萬以下的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離、鈾冶金、核廢料處理、核電站檢修和維修以及鈾礦山工程的施工。 33 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型海洋石油工程和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維修、改造等。 二級資質:可承擔項目投資額8 億元以下海洋油氣開發工程或3 億元以下海底管道工程,以及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維修、改造等。 34 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環保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污染修復工程、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環保工程的施工。 三級資質:可承擔污染修復工程、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環保工程的施工。 35 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可承擔相應特種專業工程的施工。 (三)施工勞務序列資質標準 可承擔各類施工勞務作業。 以上內容引至筑龍施工,版權屬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