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工程(城西組團)—崎峰泵站出水壓力管(成功街段)及部分重力管工程招標公告 | ||||||||||||||||||||||||||||||||||||||||||||||||||||||||||||||||||||||||||||||||||||||||||||||||||||||||||||||||||||||||||||||||||||||||||||||||||||||||||
發布日期: 2017-07-14 瀏覽次數: 1691 新聞編輯: | ||||||||||||||||||||||||||||||||||||||||||||||||||||||||||||||||||||||||||||||||||||||||||||||||||||||||||||||||||||||||||||||||||||||||||||||||||||||||||
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建和市政項目施工招標監督管理的意見 泉建筑〔2015〕70號 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區住建部門: 為防范工程建設招標投標中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努力構建公開、公正、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工程招標投標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監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在全市行政區域內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且屬于通用技術和性能標準的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招標,實行經評審合理低價中標辦法。 二、全市凡采用經評審合理低價中標辦法的施工項目招標(包括施工總承包、專業工程施工承包招標項目),統一使用《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范本。 三、投標人投標時,無須提交預算文件和技術文件,只需根據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資格審查文件、投標承諾、“總投標報價匯總表”(附件1為標準格式)等文件。對雖屬于通用技術和性能標準,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或復雜性的項目,招標人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技術文件,技術文件的評審作合格與不合格的結論。 四、招標人在發布招標文件時,應當公布最高投標限價及其成果文件。 五、招標人應根據招標工程預算造價構成并結合專業特點、工程類別、施工難易程度、企業合理利潤、市場風險等因素,在下列取值范圍內確定K值取值區間,幅度一般為2%。開標待抽K值個數為200個,間隔均等,K值保留百分數后2位小數。(K值取值區間不含下限值。如K值取值區間為A-B%,則A%≤K<B%,一般情況下B=A+2) 1.房屋建筑工程(含隨主體發包的裝飾裝修、安裝、室外總體等工程)6-10%; 2.市政工程8-12%; 3.其他工程6-12%。 以上K值取值范圍不適用于災后重建、搶險救災等應急工程。 六、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前附表中,應明確招標項目所采用綜合信用評價結果的具體專業類別(應與該項目招標的專業類別一致)。 七、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投標人評標價、中標價的計算規則以及相關折分系數(見附件2)。 八、招標人應按照福建省住建廳《關于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部施工管理人員備案工作的意見》(閩建建〔2013〕43號)和《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投標活動中擬派出的項目施工管理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建筑〔2014〕2號),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本工程項目全部管理班子成員崗位的具體配備要求。投標人必須按不低于招標文件要求的標準配備完整項目管理班子人員且必需明確具體人員名單。 九、評標委員會應對投標人擬派項目管理班子成員的職稱、崗位資格、執業資格等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進行評審,但不對其人事關系進行評審。 十、投標人所填報的總投標報價匯總表不可競爭項目造價(含暫定金額)與最高投標限價中的不可競爭項目造價(含暫定金額)應完全一致,否則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十一、開標時,投標人對招標文件要求應提交核對的所有原件需在K值抽取之前提交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 K值抽取之后不得進行任何的補充提交(相關資料夾在其他資料中的,按未提交論處)。 十二、所有經評標委員會確定進入評審的投標人(包括廢標的投標人)的有關人員(按招標文件規定應到位開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項目經理等)必須進行身份驗證,應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虛作假的不得中標;鼓勵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參加開標會議;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對參加開標會議的投標人有關人員進行身份證件識別和攝像留存。 十三、省外建筑施工企業,須有經福建省住建廳備案的專業且具備住建部核準的資質(指截標時該資質的核準權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級住建部門無核準權限),同時由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含一級注冊臨時建造師)作為項目經理,方可參與相應專業的投標。 十四、評標委員會按照投標報價〔N〕與合理低價參考值〔最高投標限價中可競爭費用*(1-K)+不可競爭費用〕差價絕對值由小到大依次選取9家投標人(若存在第9名并列的,則一并入選)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即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格標、技術標(若有)、承諾文件、總投標報價匯總表的有效性進行評審。經過評審:若有效投標人少于3家的,由評標委員會按照各投標人的總投標報價與合理低價參考值差價絕對值由小到大逐家依次遞補(出現差價絕對值相同的則一并入選),并進行評審直至有效投標人滿足3家為止;若投標人不足3家,或經過遞補有效投標人不足3家的,由招標人依法重新招標。 十五、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將所有進入評審的投標人(包括廢標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分,及其法定代表人到位參加開標會議情況,以書面形式提交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應進行復核并簽字確認。 企業季度信用分低于60分,或在規定平臺查不到該企業季度信用分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十六、評標委員會按照投標人綜合信用評價折分系數(P)、企業榮譽折分系數(G)、法定代表人折分系數(Y),分別計算各有效投標人的評標價H(投標人的總投標報價與評標價均保留到元),并選取評標價最低的3名為中標候選人但不排序(若在選取第3名候選人時出現2名及以上投標人的評標價相同時,則同時列入中標候選人)。 十七、招標人將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按要求進行公示(此后隨機抽取的中標人不再進行公示),公示內容還應包括進入評審的有效投標人的綜合信用分、綜合信用評價折分系數、榮譽折分系數、法定代表人折分系數等。招標人、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對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的異議、投訴進行處理。 十八、招標人于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有形市場),在經公示無異議或經過異議、投訴處理后的有效中標候選人中,隨機抽取1名即為中標人(若有效中標候選人僅1名,則直接確定為中標人)。隨機抽取中標人的時間在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明確,若因異議或投訴處理而變更抽取時間,則應在相同的信息平臺公告。 隨機抽取中標人時,有效中標候選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應按規定時間到位參加抽取(遲到30分鐘以上按放棄參加抽取資格論處)。隨機抽取結果由招標人、參加抽取的中標候選人、有形市場工作人員簽字確認。 十九、對中標人放棄中標或被取消中標資格的,由招標人在其他中標候選人中按本規定程序重新抽取中標人。中標人放棄中標或被取消中標人資格后,若有效中標候選人僅剩1名則直接確定為中標人,若無剩余有效中標候選人,則招標人應依法重新招標。 二十、嚴格執行《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發展壯大的若干意見》(泉政文〔2014〕98號)、《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勞務市場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15〕51號)關于工資保證金的有關規定。若中標人屬于泉州市有關部門規定的工資保證金繳納對象,則中標人必須在隨機抽取中標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按規定繳納工資保證金,逾期未按規定繳納的,將被取消中標資格并按放棄中標論處;招標人及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必須在中標人按規定繳納工資保證金后方可核發中標通知書。 二十一、工程采用總價合同形式的,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工程量由中標人與招標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機構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28天內進行核對。工程量有變化的,經雙方確認后在施工合同中對合同價款進行相應的調整。 二十二、凡泉州市域內工商注冊登記的法人建筑企業,在泉州市域內任何縣、市、區投標,均不得視為外來企業。 二十三、2016年1月1日起發布招標公告的施工招標項目按本文件執行。試用期兩年,試用期間各執行部門若有意見,請及時向市住建局建筑業科反饋。 附件:1. 總投標報價匯總表 2. 相關造價、系數含義及計算規則 3. 投標人綜合評價分值的確定辦法 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5年12月11日 附件1: 總投標報價匯總表 單位:元工程名稱:
注:本表各項報價均保留到元。 投標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蓋章或簽字) 編制時間: 附件2: 相關造價、系數含義及計算規則 1.評標價。投標人評標價(H)為投標人投標報價(N)與其綜合信用評價折分系數(P)、企業榮譽折分系數(G)、法定代表人折分系數(Y)的相乘所得的報價,即H=N*P*G*Y。 2.中標價。中標價為中標候選人的“總投標報價”(N)。 中標候選人按最高投標限價中可競爭項目造價下降一定的幅度K1后與不可競爭項目造價(含暫定金額)之和計算,即中標價=可競爭項目造價*(1-K1)+不可競爭項目造價(含暫定金額)。其中,可競爭項目綜合單價=預算造價中相應項目綜合單價*(1-K1);各單項子目綜合單價均按此辦法以最高投標限價中相應項目綜合單價下降K1幅度作為結算依據;K1=【(最高投標限價中可競爭項目造價-投標人可競爭項目造價)/最高投標限價中可競爭項目造價】*100%。K1按四舍五入規則保留百分數小數點后二位數字。 3.相關的折分系數。P為投標人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中(對應投標須知前附表明確的專業)查詢的分值所對應的折分系數;G為投標人榮獲“泉州市建筑行業協會”評選的“先進企業”或“誠信企業”榮譽所對應的折分系數;Y為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參加開標會的折分系數。對聯合體參與投標的,聯合體投標人的折分系數(包括系數P、G、Y)均按牽頭人(或稱主辦方)的折分系數計。 ①綜合信用評價折分系數P值
②企業榮譽折分系數G值——項目開標前2年內(應在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前附表中按年、月、日寫明具體時間節點)獲得該榮譽則其G值為0.9998;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交授予榮譽的文件復印件,否則視同未獲得該榮譽,其G值為1.0000。 ③法定代表人折分系數Y值——參加開標會議的投標人Y值為1.0000,未參加開標會議的Y值為1.0003。 附件3: 投標人綜合評價分值的確定辦法 按照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前附表中明確的采用綜合信用評價專業,相應確定投標人綜合評價分值(以下稱企業季度信用分):每季度首月10日后開標的招標項目,為投標人上季度相應類別企業季度信用分;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開標的,則為投標人在上季度前一個季度的企業季度信用分。企業季度信用分以項目截標時在評價系統已發布的數據為準。項目截標后不論何種原因變更的信用評價信息,不在變更前已截標的招投標項目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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