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廳:關于做好“八大員”換發電子培訓合格證相關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 2021-03-20 瀏覽次數: 3590 新聞編輯: |
關于做好施工現場專業人員換發電子培訓合格證相關工作的通知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建辦人函〔2019〕384 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試點工作情況的通報》(建辦人函〔2020〕662號)文件有關要求,現就我省施工現場專業管理人員換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以下簡稱“電子培訓合格證”)及繼續教育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換證范圍 證書有效期在2018年12月13日后到期,并在“福建省建設從業人員綜合服務平臺”上可查詢的《建設企事業單位專業管理人員崗位證書》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換證崗位包括土建施工員、裝飾裝修施工員、市政工程施工員、設備安裝施工員、土建質量員、裝飾裝修質量員、市政工程質量員、設備安裝質量員、材料員、勞務員、資料員、機械員、標準員。 二、換證時間 符合換證條件的人員參加用人單位和繼續教育單位組織的學習后,于2021年9月30日前在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完成“電子培訓合格證”換發工作。 三、繼續教育 (一)繼續教育單位 此次換證繼續教育工作由各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符合條件的一級及以上施工企業、專業培訓機構和職業院校實施。各繼續教育單位須在“福建省建設從業人員綜合服務平臺”-“培訓單位登錄”模塊(網址:http://220.160.52.164:9081/portalWeb/webPortal/toIndexPage)登記后,在“培訓考核機構”模塊公布(已公布的不再重復登記),供有需求的企業和人員自主選擇參加繼續教育單位學習。 (二)繼續教育學時 符合換證條件的人員按要求參加不少于32學時的繼續教育,其中專業知識不少于22學時。 (三)繼續教育內容 各繼續教育單位要結合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實際,按照住建部制定的繼續教育大綱,針對崗位特點,組織學習新法律、新法規、新標準和新規范,以及相關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技術,提升施工現場專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執業能力和職業道德素養。 (四)繼續教育方式 繼續教育采取用人單位組織學習為主,繼續教育單位培訓為輔的方式進行。用人單位組織的培訓可以多樣化,包括:參加有關國家機關、行業協會等單位組織的面授培訓、遠程教育(網絡)培訓、學術會議、學術報告、專業論壇活動以及學員自學、現場觀摩教學、學習交流體會等,累計不少于24學時,用人單位可將自行組織學習的相應學時提供給繼續教育單位。符合換證條件的人員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教育培訓后,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則,自主選擇繼續教育單位組織的專業知識集中面授或網絡培訓,各繼續教育單位組織的專業知識學習累計不少于8學時。持有多本崗位證書的學員,須分別參加繼續教育單位組織的各專業知識學習不少于8學時,繼續教育單位負責認定總學時。 (五)繼續教育數據 繼續教育單位負責將符合換證條件人員的繼續教育結果通過“福建省建設從業人員綜合服務平臺”下載統一模板,分批導入平臺。福建省建設人才與科技發展中心具體負責將數據推送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 四、換證工作流程 符合換證條件的人員繼續教育完成后,登錄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admin.zhujianpeixun.com/Login/Login),在“個人用戶”欄進行注冊,即可申請換發“電子培訓合格證”。 五、其他事項 (一)各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要組織好本行政區域內施工單位開展“電子培訓合格證”換發工作;各施工單位要高度重視,盡快組織本單位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及時換證;各繼續教育單位按照“誰培訓、誰負責”的原則,積極配合,主動服務,組織學員登錄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換證,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換證各項工作。 (二)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從取得“電子培訓合格證”次年起,每年應依據繼續大綱參加不少于32學時的繼續教育,其中專業崗位知識不少于22學時。2年累計不滿64學時或未從事相應崗位工作的人員,應重新參加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學習,原“電子培訓合格證”作廢。 |